广州市民结婚离婚户口簿不盖章引争议
导读: 据广州7月11日电从本周开始,广州市民在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将不再在居民户口簿上加盖“已婚”或“离婚”印章。有人认为,这一做法加大了骗婚、重婚的隐患,广州民政部门称,不再盖章是基于“法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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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7月 11日电 从本周开始,广州市民在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部门将不再在居民户口簿上加盖“已婚”或“离婚”印章。有人认为,这一做法加大了骗婚、重婚的隐患,广州民政部门称,不再盖章是基于“法无授权即”的原则,但婚姻登记机关仍可根据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过去会在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状况”一栏加盖“已婚”“离婚”印章,是沿用多年的老办法。但是近期不少市民对这一做法提出,认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并无相关。
此外,我国居民户口簿注意事项第中明确 ,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如居民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并不是不再盖章就查无实据了,遇到结婚 、买房、贷款等情况需要证明婚姻登记情况,都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来办理。”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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