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私语录:我要比林语堂还要出风头 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
导读: 人生恨事知多少?张爱玲就说过,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骨;三恨曹雪芹《红楼梦》未完;四恨高鹗妄改──死有余辜。人生恨事何止这四条?在近日出版的《张爱玲私语录》看到,原来张小姐“从小林语堂,因为觉得他不…
人生恨事知多少?张爱玲就说过,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骨;三恨曹雪芹《红楼梦》未完;四恨高鹗妄改──死有余辜。人生恨事何止这四条?在近日出版的《张爱玲私语录》看到,原来张小姐“从小林语堂,因为觉得他不配,他中文比英文好”。我们还可以在《私语》中看到她“”林语堂的理由:“我要比林语堂还要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
张爱玲跟宋淇、邝文美夫妇认交四十余年,互通书信达六百多封。有一次,爱玲跟他们说:“有些人从来不使我,如苏青、徐 的书比我的书销都好,我不把他们看做对手。还有韩素英。听见凌叔华用英文写书,也不觉得是。看过她写的中文,知道同我完全两。”
《私语》发表于1944年,爱玲二十四岁。林语堂的成名作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吾国与吾民》)1935年在美国出版,极受好评。第二年出了英国版,也成为畅销书。林语堂名成利就,羡煞了爱玲小姐。如果她是拿林语堂在《论语》或《世》发表的文字来衡量他的中文,再以此为根据论证他的中文比英文好,那真不知从何说起。林语堂的英文畅顺如流水行云,起承转合,到家极了。
张爱玲“”林语堂、觉得他“不配”,或可视为酸葡萄心理的反射。除了海棠无香鲥鱼多骨外,张爱玲终生抱憾的就是不能像林语堂那样靠英文著作在外国领。她从小就立志当双语作家。十八岁那年她被父亲grounded,不准离开。病患伤寒也不得出外就医,如果不是女佣使计帮她脱险,可能早丢了性命。康复后,爱玲把坐“家牢”的经过写成英文,寄到英文《大美晚报》(Shanghai Evening Post)发表。编辑给她代拟的题目是:“What a life! What a Girl’s Life!”四年后爱玲重写这段经历,用的是中文。这就是今天我们读到的《私语》。
张爱玲在上海念学校,在大学英文系修读了两年。移民美国后,除了日常的“语境”是英文外,嫁的丈夫也是美国人。这些条件当然对她学习英语大有帮助,但如果我们知道她英文版的《秧歌》(The Rice-Sprout Song)是1955年出版,而她也是在这一年离港赴美的,应可从此推断她的英文造诣全靠天分加上苦学得来。
张爱玲1952年重临,生活靠翻译和写剧本维持,同时也接受美国新闻处的资助写小说。英文本的《秧歌》和《赤地之恋》就是这时期的产品。2002年高全之以电话和电邮方式访问了当时美新处处长Richard M. McCarthy,谈到他初读《秧歌》的印象,说:“我大为惊异。我自己写不出那么好的英文。我既羡慕也忌妒她的文采。”
出版《秧歌》的美国出版社是Charles Scribner’s Sons,在出版界相当有地位。从高全之所引的资料看,《秧歌》的书评相当正面。其中《纽约前锋论坛报》的话对作者更有鼓舞作用。以下是高全之的:“这本动人而谦实的小书是她首部英文作品,文笔精炼,或会令我们许多英文母语读者大为钦羡。更重要的是,本书展示了她作为小说家的诚挚与技巧。”
《时代》这么说:“如以通俗剧视之,则属型。可能是目前最近真实的、中国活的长篇小说。”
我手上的《吾国与吾民》是英国Heinemann公司1962年的版本。初版1936年,同年四刷,接着是1937年、1938年、1939年出了增订本。1941年和1942年各出二刷。跟着的1943年和1956年都有印刷。三四十年代是林语堂的黄金岁月,畅销书一本接一本地面世,在英美两地都可以拿版税,不管他“配不配”,单此一点也够爱玲“”的了。
像林语堂这类作家,真的可以单靠版税就可以“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爱玲也向往这种生活,但1952年离开后,她追求的东西,衣服和旅游还是次要,每天面对的却是房租、衣食和医药费的现实问题。她的中文作品虽然继续有版税可拿,但数目零星,多少不定。要生活得到保障,只能希望英文著作能为英文读者接受。这个希望落空了。《秧歌》的书评热潮,只是昙花一现。1956年友联出版社出版了《赤地之恋》,版权页内注明:not for sale in the United Kingdom, Canada,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不得在英国、或美国发售”,张爱玲显然没有放弃总有一天在欧美国家出版商中找到伯乐的希望。
英美出版商对《赤地之恋》不感兴趣,或可解说因为色彩太浓,不是“一般读者”想看的小说。但The Fall of the Pagoda(《雷峰塔》)和The Book of Change(《易经》)这两本作品,说的是一个破落封建家庭树倒猢狲散的故事,却依样乏人问津。李黎在《雷峰塔对照记》(《中国时报》,2010.6.18)开门见山地说:
“收到张爱玲的英文小说The Fall of the Pagoda……出于好奇立刻开始读,可是看不到两三章就索然无味地放下了,过些天又再勉强自己拾起来,如是者数回──做梦都没有料到阅读张爱玲竟会这么兴趣缺乏。原因无他:对于我,张门绝学的文字魅力仅限于中文;至于这本英文小说的故事,一是实在并不引人入胜,二是早已知之甚详无须探究了。”
同样的一个故事,用两种语文来讲述,效果会不会相同?李黎说英文版本的张爱玲因为没有她注册商标的那些“兀自燃烧的句子”,读起来竟然完全不是一回事,“就像同一个灵魂却换了个身体,那个灵魂用陌生的面孔与我说英文”。
张爱玲的小说,写得再坏,也有诱人读下去的地方──只要作品是中文。《异乡记》有些散句,不需context,也可兀自燃烧:“头上的天阴阴的合下来,天色是鸭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来了,毛毛雨,有一下没有一下的舔着这世界。”张爱玲英文出色,但只有使用母语中文时才露本色,才真真正正的到家。她用英文写作,处理口语时,时见力不从心。我在2005年发表的长文《张爱玲的中英互译》特别谈到的是这个问题。《雷峰塔》不是翻译,但里面人物的对话,即使没有成语夹杂,听来还是怪怪的。第二十四章开头母亲对女儿说话:“Lose your passport when you’re abroad and you can only die,”Dew said.“Without a passport you can’t leave the country and can’t stay eithe,what else is there but to die.”
王德威是行内的好好先生,tolerant, indulgent and forgiving。他在为《易经》写的序言内也不禁轻轻叹道:However, from a critical perspective The Book of Change may not read as compellingly as “From the Ashes”。《易经》的故事和情节,不少是从《烬余录》衍生出来,但王德威认为英文《易经》不如中文的《烬余录》那么“扣弦”(compelling)。其实论文字之到家,《烬余录》哪里及得上《》《金锁记》和《倾城之恋》那么教人刻骨铭心。但结尾那百余字,虽然炽热不足,亦可兀烧,是不折不扣“到家”的张爱玲苍凉文体:“时代的车轰轰出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与,我们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
《雷峰塔》和《易经》这两本英文创作未能在欧美出版人中找到“伯乐”,最简单的说法是语言障碍。中英文兼通的读者,一样为其中人物的名字“陌生化”。化名Lute的是爱玲。Dew是她妈妈。Elm Brook是爸爸。这也罢了。最陌生的是一些较次要的角色,如女仆Dry Ho。Dry Ho?“Dry Ho was called dry as distinguished from a wet nurse.”“奶妈”是wet nurse。有一位叫Aim Far Chu的。初看以为Aim Far是名字拼音,后来才知是“向远”之意,Chu是姓。
第一回快结尾时我们听到Dry Chin说“Keep asking. Break the pot to get to the bottom,”“继续问吧。打破沙锅问到底吧。”李黎看了两三章才觉得趣味索然。不知有汉的洋读者,打开书才三两页,就给Dry Ho和Prosper这些人物搞昏了头,决不肯break the pot的。我们都因为张爱玲早期写出了这么多的之作而怀念她、偏爱她、甚至她。只要是出于她的手笔的中文作品,我们一宜“追捧”下去。但看了《雷峰塔》和《易经》后,我们难免觉得心痛:如果她生活无忧,能把和精力全放在中文书写上,多好!
“祖师奶奶”张爱玲在现代文学史上的哀荣极盛,爱她、读她、忆她、批她的作品早已蔚为大观,仍然不能道尽她的“好”。本书是刘绍铭先生近年来关于张爱玲的 文章精选集。刘先生身兼学者、作家、数职,学养丰厚,又和张爱玲有过直接往来,知人论世。在他的笔下,城与人、中与西、着与述,妙趣天成,一往情深。 张爱玲,这寒咝咝的世界待她倒也不薄。
来源:
免责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将在24小时内作更正、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