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秘史:武则天与李治婚姻背后的恶罪!
导读: 李治第一恶,大。庶子爬到庶母肚皮去乱搞,就是对长辈的轻视。李治第二恶,不孝。李世民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小老婆让给自己的儿子兽欲。李治第三恶,内乱。在当年的法律当中,:亲属之间发生的通奸、,叫“家庭…
![](/UpFile/201502/2015021180445953.jpg)
李治第一恶,大。庶子爬到庶母肚皮去乱搞,就是对长辈的轻视。李治第二恶,不孝。李世民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小老婆让给自己的儿子兽欲。李治第三恶,内乱。在当年的法律当中,:亲属之间发生的通奸、,叫“家庭内部之乱”,简称“内乱”。67岁那一年,武则天做了。就在那一年,武则天从一名普通淫妇迅速成了非同寻常惊世骇俗的“天下第一淫妇”。
武则天在23岁那一年,即被唐太临幸了9年之后,她竟然敢,跟唐太李世民的儿子李治好上了。
李治,就是历史上的唐高。唐高是唐太的亲生儿子哟。武才人曾经做过父亲的小老婆,后来居然又当了儿子的大老婆(唐高的皇后),这不是吗?这不是娼妇才干得出来的丑事吗?
庶母跟庶子结婚,在当时在情理里面叫“大逆不道”,该千刀万剐;在当时的里面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该凌迟处死。
何谓“十恶不赦”?不可赦免的十种。包括:1,谋反;2,谋大逆;3,谋叛;4,恶逆;5,不道;6,大;7,不孝;8,不睦;9,不义;10,内乱。
李治第一恶,大。庶子爬到庶母肚皮去乱搞,就是对长辈的轻视。李治第二恶,不孝。李世民不可能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小老婆让给自己的儿子兽欲。也就是说,李治娶父亲的小老婆,肯定是父亲意愿的。对父亲意愿的不顺,而逆,就叫“不孝”,也叫做“大逆不道”。李治第三恶,内乱。什么叫“内乱”?在当年的法律当中,:亲属之间发生的通奸、,叫“家庭内部之乱”,简称“内乱”。
推荐:
来源:
![查看更多网站标签](http://www.szfzd.cn/images/fav.png)
免责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将在24小时内作更正、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