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
导读: 一、成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筹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二)对补选产生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
一、成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筹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
(二)对补选产生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并公布补选的代表名单;
(二)对补选产生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符合、法律的代表的基本条件,补选是否符律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筹备组报告。
【摘要】 (二)对补选产生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并公布补选的代表名单;标签: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第十二届,,代表,会议,委员会,第七次,常务,全国
一、成立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筹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
(二)对补选产生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并公布补选的代表名单;
(二)对补选产生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符合、法律的代表的基本条件,补选是否符律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筹备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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